废除条款1:无责不赔
“代位求偿”化解“无责不赔”。新规中对“无责不赔”进行调整:因第三方责任对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,保险人在保险金额内先行赔付给被保险人。也就是说,无论有无责任,车主都能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。专家强调,购买车损险的消费者有望据此得到合法保障。
无责方不能从自己的保险公司得到理赔,这一霸王条款3月8日被保监会正式废除。无责方在自己的保险公司理赔时,其所投保公司不得放弃代位求偿。[详细]
废除条款2:高保低赔
“高保低赔”将变为“实保实赔”。《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》规定,车损险投保时,将按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进行确定,由保险公司和车主双方协同约定保险金额。这将使使用年限较长的车辆在投保时享受相对实惠的价格。
记者昨日走访发现,因新的车险示范条款尚未发布,市区各保险公司目前都处于观望状态。不过,车主们对此颇为期待,盼望新规施行后能降低保费支出、减少理赔难度。[详细]
废除条款3:不计免赔
“不计免赔”的废除最直观的表现就是以后每位车主都可以省去几百元的保费,比如投保20万元的车损险,出险后原先有15%~20%的免赔额,所以,车主会再投保一个不计免赔附加险,新条款中将取消了这一附加险,则可节约13%~15%的保费,大概400多元。[详细]